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111年12月12日桃衛疾字第1110109836號函辦理。
二、配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取消室外空間及室外場所,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爰予停止適用旨揭公告內容。
三、餘請依本局111年12月1日桃教體字第1110116061號函(諒達)辦理。
四、本案附件可逕至本局首頁/肺炎防疫/新冠肺炎防疫專區處查詢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