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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資訊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2-05-30 | 點閱數: 190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5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68518號函辦理。
二、 旨揭系統停機期間,有關責任通報人員針對家庭暴力、性侵害犯罪事件、兒童少年保護及脆弱家庭事件之通報,皆無法使用,如遇緊急通報案件,應請逕自聯絡本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指定窗口(電話:03-3322111分機181至183,或洽總機詢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