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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2-04-22 | 點閱數: 241
說明:  
一、 依桃園市政府111年4月21日府人給字第1110100601號函辦理。
二、

 

旨揭貸款借款人負擔利率本府前以3月31日府人給字第1110081996號函轉知,自111年3月23日起由0.887%調升為1.137%,現配合中央減輕民眾貸款利息負擔,調整借款人負擔利率僅調升0.125%,爰旨揭貸款借款人負擔利率亦配合由0.887%調整為1.012%,並溯自同年3月23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