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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2-04-01 | 點閱數: 248
一、 依桃園市政府111年3月31日府給人字第1110081996號含暨內政部營建署111年3月25日營署財字第1111062794號函辦理。
二、 旨揭貸款借款人負擔利率,係按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0.042%計算機動調整。
三、 配合中華郵政2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自111年3月23日起由原年息0.845%調整為年息1.095%,爰旨揭貸款借款人負擔利息由0.887%調升為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