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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人事助理員 - 人事室公告 | 2022-08-31 | 點閱數: 425

說明:

一、    本校教師評審委員會委員由17人組成。除校長、家長會代表及教師會代表為當然委員外,餘14人由本校教師(不含代理教師)按導師、專任教師、資源班教師、行政人員依六:五:一:二比例產生之。

二、    當然委員共計3人:校長(男)、家長會長(女),教師會代表劉O璋(男)。

1.      因111學年度家長會長尚未選出,由張O琪會長繼續擔任家長會長,俟家長會長選出後,視性別比例調整由票選委員之備取人員遞補之。

2.      因111學年度教師會代表尚未選出,由劉O璋教師繼續擔任教師會代表,俟教師會代表選出後,依當選教師會代表教師之教師類別,由票選委員之備取人員遞補之。

三、    票選委員共計14人:

1.      導師6人:李O翰(男,24票)、周O均(女,23票)、柯O文(女,21票)、沈O蓉(女,19票)、左O豔(女,14票)、張O男(男,13票)。

2.      專任教師5人:莊O旭(男,28票)、詹O璇(女,20票)、臧O文(女,16票)、林O儀(女,14票)、謝O玲(女,14票)。

3.      資源班教師1人:謝O玲(女,5票)。

4.      兼行政教師2人:林O然(男,14票)、林O儒(男,12票)。

四、   委員任期自111年9月1日至112年8月31日止。

五、  檢附票選結果1份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