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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導 訪客 - 人事室公告 | 2021-01-28 | 點閱數: 654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9年11月30日臺教國署秘字第1090143646號函及本局109年12月11日桃教終字第1090115287號函(諒達)辦理。
二、

 

本案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表彰堅守崗位、默默耕耘、犧牲奉獻之校長、教師、教學人員、職員(工)及教育行政人員教育工作同仁,並樹立可資效法之楷模,特訂定本計畫。

三、

 

本案桃園市推薦收件日期原訂至110年1月29日(星期五)止,為鼓勵優秀同仁踴躍參與,爰此延長收件日期至110年2月5日(星期五)止,請郵寄推薦表格核章正本一式3份、電子光碟1份至桃園市政府教育局終身學習科許睦妍小姐辦理(地址: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4樓),並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審查後函文承辦學校國立中興高級中學進行評選事宜。

四、

 

旨揭計畫及表格請逕至桃園市教育局網站/便民服務/檔案下載/公務檔案下載(網址:https://www.tyc.edu.tw/home.jsp?id=30&parentpath=0,26,28)項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