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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資訊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1-02-23 | 點閱數: 841
說明:  
一、 依據本市109學年度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 本案目的係透過專業對話與教學策略研習,讓授課教師瞭解學習扶助計畫緣由、授課性質與執行成效擬定與實施歷程之注意事項,精進學習扶助任課教師教學能力,縮短學習低成就學生之落差,並發展系統性教學策略,提升學習扶助學生國語、英語及數學能力,精進學生基本能力。
三、 旨揭計畫相關訊息摘要如下:
(一) 參加對象:未取得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合格教師證書者,預計75名教師。 (倘已取得現職教師8小時認證證書或非現職教師18小時認證證書者,即不須再參加本次認證研習)。
(二) 研習時間:110年4月23(星期五)日至25日(星期日)。
(三) 研習地點:本市會稽國中 (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路222號)。
(四) 報名方式:請於110年4月1日前將核章完成之報名表(附件二)郵寄或傳真至會稽國中教務處教學組(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大興路222號;電話:03-3551496#211;傳真03-3551683)。考量承辦學校場地因素,各選修組人數額滿為止(傳真後,請致電確認)。將於110年4月9日公告錄取名單,請上會稽國中首頁查詢(http://www.kjjhs.tyc.edu.tw/)。依報名順序錄取,預計錄取75名。
四、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告事項辦理,於人潮擁擠場所、密閉場所,或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務請配戴口罩。
五、 本案參與本次研習人員同意核予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覈實核發研習時數18小時;另例假日參與研習人員,本局同意於研習結束後1年內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擇期覈實補休。
六、 本案請貴校本權責惠允擔任講師人員於活動當日公(差)假登記。
七、 研習會場配合環保政策不提供紙杯,請與會人員自行攜帶杯子;校內停車位有限,請參與研習教師採用共乘方式前往或自行安排停車。
八、 本案如有相關問題,請洽本市會稽國中教學組長(電話:03-3551496分機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