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校慶運動會訂於101年11月10日(星期六)舉行,並預計於101年11月16日(星期五)統一實施補休,因校慶運動會屬上班時間,非有特殊情形不得請假。如確有特殊事由,無法於當日出席,應事先覓妥職務代理人,並檢附相關證明送單位主管同意(導師請送訓導處、專任教師請送教務處),校長批核後,方可實施休假。